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3〕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属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
为有效防范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9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的函》(明安委办函〔2023〕10号)工作部署,请你们结合近期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责任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住建系统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深入研判摸清本地区、本系统当前安全风险,认真制定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紧盯行业重点,全面排查整治
(一)加强房屋市政项目安全生产。认真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2022〕17号)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设核查和现场隐患排查,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燃气安全监管。积极联合应急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抓好4个环节17个方面的典型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五个坚决”,全力防范化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配足配齐消防安全设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持续深化房屋隐患排查。要结合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加强位于低洼地带、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排查,特别要加强老旧房屋排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果断组织转移,在危险消除前确保群众不能回迁。加强危房处置、拆除、修缮作业安全管控,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严防坍塌伤人事故。
三、严格监督执法,落实“四个一”工作
局属各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要下沉监管力量,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的函》(明安委办函〔2023〕10号)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四个一”工作。
(一)组织一次系统排查。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要立即组织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聚焦重大危险源,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四个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二)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落实“隐患清零、事故处理清零、风险管控零失管”要求,切实防范风险。
(三)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要组织一次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中的典型事故案例,以触目惊心的画面和震撼人心的事实,提升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四)组织一次专家指导。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组织一次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深入排查存在的隐患及疑难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处置能力
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和涉险事故信息必须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以及报送信息不准确、不详实、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告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请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于3月27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住建局安办,联系人:张淑萍,邮箱:tn7830618@163.com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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