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2-00089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2〕6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运维水平,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职责促进村镇建设水平提升的通知》(闽建村〔202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9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我局将于本月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2日—2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指导人员
梁垂兴 泰宁县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 震 泰宁县村镇建设站站长
江渊鸣 泰宁县村镇建设站副站长
三、指导重点
(一)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重点指导今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进度滞后的项目。包括朱口镇、开善乡等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朱口桥头污水站、朱口二中污水站、下渠污水站、新桥污水站等列入今年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情况及负荷率低于50%的整改情况。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
重点指导已移交运营管护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管护情况。包括污水站简介牌、各处理单元标识牌、安全警示牌、污水站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日常维修记录、每日污水处理量情况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情况
重点指导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建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管控的通知》要求,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做到“五个有”,即有标识、有审批、有报备、有培训、有设备。
四、其他要求
对于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属地政府及县住建局。
附件:1、福建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指南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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