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22-00019
  • 备注/文号: 泰交安〔2022〕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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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交安〔2022〕7号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8-12 10:24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泰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 88 

  泰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迎接党的二十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和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一、攻坚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攻坚目标,组建县级专家指导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问题,坚持动态清零,全面堵漏洞、补短板,不断夯实行业安全基础。 

  二、攻坚任务及分工 

  (一)盯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行业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集中攻坚重点整治问题、辖区突出问题隐患和当前形势特点,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内河客运、公路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闭环。 

  2.组建百日会战检查组。由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精、情况熟、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局百日会战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百日会战任务。并对省市安全专家指导组移交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 

  (二)抓重点、集中攻坚突出问题 

  百日会战期间,各行业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交通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形势特点,结合我县实际,围绕三个“100%”抓落实,全力保障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①对道路运输企业100%检查;②对水上旅游客运码头、企业100%检查;③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100%检查。 

  1.道路运输领域 

  重点整治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车辆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动态监控管理、汛期台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等情况。交输发展中心要依托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安全履职情况的监管。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车辆技术状况、行车计划安排等进行自查,严防“带病”上路、疲劳驾驶,要对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行车路线安全风险进行教育提醒。 

  2.内河水上交通领域 

  以旅游客船、砂船等为重点船舶、重点整治安全监管不到位、船舶防汛防台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码头、船舶运营人负责做好码头、船舶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乘船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禁船舶超载、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地方海事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所有在用水上客运码头100%安全检查。 

  3.交通工程领域(含建设、运营养护) 

  重点整治在建工程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以及老旧桥隧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涉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涉路违法违规行为等。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养护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运营安全负首要责任,具体落实重点攻坚任务要求。工程、质监对辖区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100%检查,工程、质监、农路督促指导建设和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百日会战工作。 

    (三)控风险、差异化实施重点管控 

  1.动态掌握重大风险。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建立辖区重大风险第一责任人清单(含姓名、职务、任职起始时间和联系电话)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五个清单”,严格落实监测管控措施。要将辖区第一责任人清单及“五个清单”完成情况存档备查,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点对点安全提醒。 

  2.开展现场督导。百日会战期间,局主要领导每月现场督导重大风险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月现场督导不少于2次。从党的二十大开幕前一周直至党的二十大闭幕,督促重大风险点严格落实专人驻点。并在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点监管。 

  3.继续组织“开小灶”“补课班”。至少确定一个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安全风险突出的问题企业上“补课班”,安排专人入驻、评估问题、帮扶指导。 

  (四)除隐患、隐患整改见底清零 

  1.盯紧隐患动态清零。要聚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市专家指导组发现移交的问题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一般问题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对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予以处罚,确保问题隐患100%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2.实施“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在市局督促指导下,参与组织实施“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的案例,参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开展全流程、全环节、全岗位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五)严执法、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1.突出执法重点。交通执法机构要对照各行业“重点攻坚任务”(附件1)实施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道路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货车超限超载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惩治一批、曝光一批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理。 

  2.关注《安全生产法》执法。交通执法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开展源头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维持、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对强令冒险作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做好行刑衔接。 

  3.强化协同执法。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严格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执法〔20222号),通过大数据比对,形成“涉嫌非法违规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违规客车”等7份清单,实现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依法查处,推动实现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阶段划分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8月底)。对照三个领域重点攻坚任务,组织开展本辖区企业自查自纠和行业检查,摸清重大风险、问题隐患。重点抓好省厅百日会战专家指导服务组移交问题的整改(附件2)。 

  (二)集中攻坚阶段(91日至9月底)。根据自查和省市两级专家指导情况,确定“补课班”对象,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对发现的典型重大隐患,实施“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交通执法机构对照重点攻坚任务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同步做好9 月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检查各项准备和协同工作。 

  (三)驻守督导阶段(101日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在重点时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驻守监管。 

  (四)巩固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闭幕后至年底)。充分总结分析百日会战发现的问题原因和经验做法,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百日会战”期间,局安委会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下阶段重点攻坚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暨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年等综合任务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集中治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燃气运输环节安全整治、船舶碰撞桥梁治理三年行动等专项任务,一体推进落实。相关数据仍按原渠道和频率报送,口径应保持一致。 

  (三)强化信息报送。局相关单位要动态掌握辖区、行业百日会战工作情况,实行旬报制度,汇总至局安办报市局。 

  (四)强化宣传动员。要将“百日会战”纳入下半年宣传工作重点,立即组织在本单位、交通运输经营场所、客货运集散地开展广泛宣传,积极推出“百日会战”系列报道,组织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信息稿件、宣传作品,定期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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