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 泰交函〔2022〕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您提出关于《开通城内至大马絮、梅桥、同兴社、邱洪公交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顾名思义主要运行于城市区域范围内、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的公共交通。城区主要指由规划部门规划的城市规划控制区,根据我县2010年《泰宁县城总体规划》,我县城市规划控制区为3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三里亭、南至怡养中心,北至大洋坪工业集中区,西北至丰岩铁路枢纽区,东北至金乾水乡。目前,我县城市公交已全面覆盖上述城市规划控制区。您提出延伸城市公交线路至大马絮、梅桥、同兴社、邱洪村,已超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如规划部门扩大控制区范围,我局也将提请县政府相应地扩大公交覆盖范围。
如规划部门不扩大城市规划控制区,则需开通城乡公交。由于公共交通属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对扩大范围所产生的亏损应由各级政府分别承担。如杉城镇财力允许,并报请县政府同意,也可以以开通城乡公交方式解决。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文件精神要求:“力争实现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30%以上”。我县已分别于2017年、2019年开通了城区至下渠乡、城区至朱口镇两条城乡公交线路,县域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已达到100%,鉴于上级政策要求及县财政压力,我县开通城区至大马絮、梅桥、同兴社、邱洪等地的城乡公交时机尚不成熟。
同时,您建议中所提到的大马絮、梅桥、同兴社、邱洪村目前有途经新桥农村客运车辆,群众出行主要依托农村客运,泰宁至新桥一天各有6个往返班次,基本可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当前,道路客运特别是农村客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和大量农村人员从事劳务输出,客运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客运企业基本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针对此情况,我局已将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列入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本着“成熟一条、发展一条”的原则,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在未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之前,我局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和时间发车,确保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范家钦
联系人:江伟斌
联系电话:13328589391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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