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2-00064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2〕4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福建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泰住建〔2022〕42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06-27 11:17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1年中央下达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7月下达326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06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概算96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三河六岸沿河、炉峰山步道进行修缮,建设10个儿童游乐设施、老年活动健身设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福建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于2021年7月下达32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拨付率100%,资金使用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局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目标:资金拨付率100%,资金使用执行率100%。                 

  2.项目目标:有序推进泰宁县城区健身步道及健身设施项目建设。

  3.项目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体育类:2021年完成了明霞园、岸芷园、紫荆园、东门二巷、行政服务中心、国有林场绿化地、松光新城、长兴服务区、体育馆、馨语超市等10个儿童游乐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靖远步道、五谷老年设施建设项目等,受益人数300000人,新建、改扩建面积36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等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按时上级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等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约4200万元,有效带动项目周边片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2)社会效益指标: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效果明显,可增加泰宁县城区居民饭后及日常闲暇时间健身运动的活动场所、增加居民区儿童游乐的活动休闲设施。

  (3)生态效益指标: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高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人群满意度9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以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项目后期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等后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及资金规范使用。绩效自评结果待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县财政局相关公开文件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机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

  福建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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