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2-00061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2〕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40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2〕52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06-07 15:12

杨翔、何小平、温星、廖芳德、张琦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老旧小区解决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大大小小各类老旧小区约70余个,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从2018年开始我县加大力度对城区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提升建设,我局协同创城办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大部分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大成效。2019年开始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下发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我局协同县发改局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申报泰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2022年共申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30个,含69个小区、694栋房屋、5013户,改造面积47.02万平方米,总投资7631万元,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6000万余元。其中,2019年7个小区42栋房屋共678户;2020年13个小区共794户;2021年4个片区41个小区1610户、楼栋111幢、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2022年8个小区1931户、楼栋499幢、建筑面积18.68万平方米。重点进行小区道路、燃气管道、污水管道、停车场及划线、围墙、绿化、管线整治、照明、安防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19年-2021年度项目已完成,2022年度项目正在实施。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多方出资、共同参与通过宣传和引导,鼓励责任单位和居民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由创城办牵头,协同杉城镇政府(6个社区居委会)、各个小区包片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深入各个小区居民家中进行小区改造提升宣传、征求意见建议,主动协调小区居民,动员小区居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同时要求工程队进场前先告知小区居民,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文明施工,尽量做到不扰民、不给居民生活和出行造成不便,尽可能帮助居民解决一些工作范围内的实际问题。例如税务局、农业局等单位及片区居民出资100余万元用于小区屋顶顶棚建设、木窗更换、管线整治及夜景灯增设等项目建设,北洲片区共增设停车位100余个,整个片区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提升,大大缓解了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特别是金岁小区内地面白改黑,铺设了沥青路面,将小区内多余的花圃铲除增设30余个停车位,税务局腾出空余旧办公用房作为片区活动场所,小区居住环境焕然一新。

  2、严把质量、长效管理。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创城办协助指导,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招标,对施工队资质进行审核把关。由住建局公用事业股和创城办指定专人对各自负责实施的项目到现场进行指导和把关,最后由住建局房地产业股、公用事业股、创城办、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设计单位等抽调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不合理或不合格的要求限时整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进行推进,并以此促进后续项目的建设。从2018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引导鼓励小区成立业委会及引进物业等,三年来共引导成立业委会小区25个,换届选举4个,新引进物业公司小区12个,业委会自管小区13个,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自管和后期运营维护,全县小区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持续推进工作措施

  虽然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起步早、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由于我县财政紧张、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再加上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尤其是停车难等问题尤为突出。为了进一步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一是我局将协同发改局继续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尽快完成城区范围内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协同创城办进一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对小区内及小区之间的围墙、乱搭盖进行合理拆除,对小区绿化带进行优化改造,科学合理增设停车位、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场所;三是进一步清理整治背街小巷,充分利用收储空地,增设娱乐休闲及停车场所,逐步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廖生球

  联系电话:7834277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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