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 泰风景函〔202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熊家栋 (泰宁)文化交流基地项目选址审核意见的函
泰风景函〔2022〕6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2-06-17 15:46

泰宁县林业局:

  熊家栋(泰宁)文化交流基地项目经我委规划建设局审核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与性质

  经核实熊家栋(泰宁)文化交流基地项目业主为泰宁县生泰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杉城镇南会村李家坊、熊家栋,处于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边缘地带,项目性质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经专家评估论证,项目建设不会对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总体布局和区域完整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区域地质遗迹及景观资源产生影响,对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影响不大,符合《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审核同意以上项目选址。

  二、结论

  该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低,对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影响不大,同意项目选址。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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