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2〕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2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2〕47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06-10 10:56
江锦晖、肖秋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街、巷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金湖御景A区B区之间路段从小区入住起就已纳入一级环卫,西内环路、演武路于2022年1月已纳入一级环卫,常态化清扫保洁。
二、红卫巷、叶家窠开放小区主干道已纳入二级环卫保洁、尚科巷主干道已于2021年1月纳入二级环卫保洁。
三、行政服务中心附近及东门二巷两处的儿童“微乐园”已于2021年6月纳入二级环卫保洁,其余处的儿童“微乐园”均建设在公园内或绿化带内,也已由园林所纳入管理和保洁。
四、下一步,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积极争取财政加大环卫经费支持,壮大环卫队伍和力量,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连财根
联系电话:7832454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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