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2-0003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函〔2022〕3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泰住建函〔2022〕34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05-27 15:00

吴日伸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朱口镇设立城管分队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城监大队属参公事业单位,2019年以来编制冻结、人员只出不进,无法招录新人,同时面临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问题,未来两三年内在编人员大面积退休,导致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现阶段无足够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精神,将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职权逐步赋予乡镇。同时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将根据省市县部署及周边县市先进做法,探索在乡镇成立城管分队,将执法力量下沉乡镇。

  领导署名:邹宁生

  联 系 人:连财根

  联系电话:7836041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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