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30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泰文旅函〔2022〕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6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泰文旅函〔2022〕10号
来源: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2-03-30 16:11
 

办理结果:A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6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教育局:

廖丽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审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戏及网吧的开办条件,对申请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娱乐、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一律不予受理。目前,我县校园200米范围内均无经营性娱乐场所及网吧。二是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开展暑期、疫情防控、禁毒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歌舞娱乐、上网服务、游艺娱乐等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提供禁止内容的曲目、赌博性质游戏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坚持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周边的商铺、书店、文具店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出售中小学教材、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资料、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校园霸凌、虐童恐怖、封建迷信以及伪科学内容等各类有害出版物的行为。四是联合县关工委对网吧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实名登记进行督察检查,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及时查处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

 

领导署名:江茂求

人:饶光琳

联系电话:7832090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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