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泰风景〔2022〕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现就做好各景区及景区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各景区公司、施工企业等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扎牢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项目实际,常抓不懈,认真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得更紧更实、工作做得更细更深,切实增强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内业工作
各景区公司、施工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要求,抓紧补缺补漏,并整理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内业工作资料、台账。内业资料重点完善:(1)各景区公司经营主体要与其管理范围内的其他作业施工单位、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2)各景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会议和学习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台帐等;(3)各施工项目要完善施工企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安全预案、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对脚手架、基坑、边坡、挡墙、支护、模板支撑、施工用电、用火、机械设备、主要建筑材料合格证、消防设备器材、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的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记录、问题整改台帐、安全制度等。
三、加强景区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
各景区公司要结合景区实际,加大景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保障游客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各景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安全制度上墙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限、总投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内容;(2)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危险地带施工须系安全绳,机械设备操作员须持证上岗;(3)施工机械设备及主要建筑材料须有合格证,并规范放置;(4)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规范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各景区公司、施工企业要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景区及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今后各景区施工项目的内业资料须报送两份至我委备案,以便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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