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30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2〕1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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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辖区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泰杉政〔2022〕12号
来源:杉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09 11:14

各村(社区)委会,各站(办)所:

  2022年汛期即将到来,我县将雨水集中期、灾害多发期、防汛关键期,为做好全镇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单位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防汛责任,

  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总体要求,紧扣防汛抗旱实现“五个确保”的总目标,要主动作为,及早谋划、提前部署,真抓实干,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清摸透辖区情况,建立隐患点、转移人员清单

  各村(社区)要在去年建立的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高陡偏坡、河堤等重点区域清单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及宽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对各村(社区)重点转移人群底数进行逐户核实摸排,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并及时更新上报。

  二、完善应急预案、完成队伍建立、防汛演练

  各村(社区)要及时对救灾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对预案的责任分工、人员落实、救灾准备等内容进行修订,组织新当选的两委干部进行学习研判。各相关单位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应急队伍的建立及演练、培训,以确保灾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工作。镇水利、国土、应急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县气象、水利、国土、应急等主要涉灾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灾害防范预警,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三、做好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各村(社区)迅速对现存的各类救灾物资进行一次检查, 重点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对储备不足的如棉被、雨衣、雨鞋、手电筒、编织袋、防潮垫等救灾工作中比较实用的救灾物资要进行补充,同时,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质量检查,确保应急时拿得出,用得上,坚决杜绝腐烂变质物资,对食品类等有保质期的救灾物资,可通过与商场、超市签订代储协议,确保一旦有灾情发生,能迅速调拨救灾物资开展救灾工作。要加强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实现专库存储,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物资入库、保管、出库制度,完善领用手续,并对救灾物资分类实行台账管理。

  四、强化值班值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各村(社区)要保持电话、广播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各村(社区)降雨降水情况,各村(社区)有灾情、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做好应急各项准备。镇村两级都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汛值班纪律等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防汛责任不挂空档、防汛信息传递通畅,全力保障汛期人民群众安全。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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