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30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2〕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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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杉城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杉政〔2022〕11号
来源:杉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28 11:12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杉城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225

 

杉城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证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伤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

(一)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县人民政府组织、指挥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接受市人民政府有关机构的领导。

(二)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镇人民政府组织、指挥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接受县人民政府有关机构的领导。

(三)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镇人民政府组织、指挥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接受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对灾区的紧急支援,必要时接受国务院有关机构的领导。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的反应

(一)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的应急反应

1、灾前预报。根据县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短期预告和预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广播电视局通过广播和有线电视播放有关临灾预报信息。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行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及各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标志,及时通知受影响范围群众做人员财产安全转移。

3、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时,镇人民政府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组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速报灾情,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灾区人员安置方案和紧急抢救议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接受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二)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灾情。

四、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镇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由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廖立明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镇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詹铭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邹家华  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由镇直机关站、办、所负责人组成。

镇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监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二)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周岐杰

成 员: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收集、汇总、上报地质灾害有关材料,组织灾害损失的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五、镇直机关部门的应急行动

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区抢险救灾的需要,组织协调县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设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12个职能工作小组。

1、抢险救灾应急分队

镇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实施快速抢救遇难人员。

2、监测预报组

杉城自然资源所、党政办: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根据气象及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3、医疗救护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疗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的公路、水运和有关设施;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通信、电力保障组

城郊供电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设施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通信畅通、电力供应。

6、物质保障组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粮站:负责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粮食、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物资。

7、生活安置组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发现灾情,做好灾后救济工作。

8、财务组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筹集防灾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划拨地质灾害监测经费。

9、灾情调查、专家咨询组

杉城自然资源所: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为县防治领导小组提供防灾救灾决策依据。

10、治安消防组

城关派出所:负责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打击拢乱社会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秘书组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防灾救灾的文秘、通讯联络,对外接待。

12、宣传组

镇党政办、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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