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 泰交通检疫组〔2022〕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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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关于印发《泰宁县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交通检疫组〔2022〕1号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1-17 09:38

各成员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交通检疫组关于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春运期间全县综合运输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将《泰宁县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216 

       

  泰宁县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同时,国内部分省市疫情仍持续发展,呈点多、面广特点。春节临近,我县面临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域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加大。同时,冬春季其它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元旦、春节节假日及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给我县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带来挑战。为扎实做好春运期间全县综合运输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省、市、县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科学精准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运输服务及行业稳定有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出行健康平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春运期间,在保持现有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优化提级日常防疫工作措施与流程,加大防疫物资保障力量与人员力量,严防聚集性疫情,降低疫情由交通运输渠道传播风险,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稳定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筑牢外防输入防线。1.做好点对点转运。强化信息处置。各有关单位收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泰人员信息后,要立即推送到相关专班及工作人员,相关人员立即开展排查并实现闭环管理。公安部门对较长时间在境内的境外人员近期是否有出入境进行排查核实,核实情况交由专班处理。强化人员跟踪。各有关单位对省、市交通检疫组等推送的境外入(返)泰人员信息,务必不漏一人、全程跟踪,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入(返)闽所乘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安排车辆至首个入(返)闽交通场站接驳。强化场站查验。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健康码查验,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第一时间安排或通知人员目的地进行点对点转运。强化自身防护。转运车辆实行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转运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强化消毒作业。点对点转运消毒务必使用符合防疫要求的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等,按要求规范消毒作业,对转运车辆、相关场所等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消杀,并建立台账。2.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控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对从事点对点转运等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登记造册,落实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要做好岗前培训,闭环管理期间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要合理安排封闭管理人员轮班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高风险岗位人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3.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确保了解掌握消毒等防疫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以及应急处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操作规程要求。 

  (二)做实做细常态化防控工作。1.运输场站。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最新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督促指导相关企业精准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场站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汽车站、火车站及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进港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 “三验一戴”(测温、验健康码、验行程码,戴口罩)和保持“1米线”等防疫措施,切实强化人员防护、客流组织、防疫宣传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出行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企业积极推广联网售票服务,引导旅客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减少排队购票人数,避免区域人员聚集。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经营者加强交通运输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铁路客运。要对中高风险地区入泰人员设置专用通道标识,专人服务、专人保障,引导旅客出站登记、填报信息,加大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查验力度;增派人员做好进出站旅客“两查一测”工作。3.道路客运。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客车扫码登记、客运站查验、站外非配客点上客行为查处等工作。强化运力供给,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等环节安排座次时考虑乘客分散就坐。要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增加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春运一线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规范流程操作。4.城市客运。公交企业要针对封闭环境的首末站和公交车辆严格落实每日1次开展消毒;确保公交车每趟次结束后通风;公交工作人员、乘客要佩戴口罩。出租汽车企业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要每日1次开展消毒;每4小时通风一次;驾驶员、乘客要佩戴口罩。5.货物运输。货运公司要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督促司乘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离开驾驶室后佩戴口罩,在作业前后消毒或洗手,并每日1次进行体温测量。货运场站其他工作人员要确保室内作业佩戴口罩,在作业前后消毒或洗手,并在上岗前体温测量。货运场站场地及装卸机械、餐饮区域和卫生间要确保每日一次进行消毒,并通过广播、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要健全与铁路部门的全面对接机制,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工作,及时疏运旅客,避免造成人员聚集;要区分高、中、低风险地区,严格控制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旅客列车、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按规定在车厢(船舱)指定位置设置隔离区,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要求,对公共部位等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实施频次和效果。 

  (四)扎实做好在途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旅客全程戴口罩。发现体温≥37.3℃的旅客,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及时移交疫情防控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司乘人员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送至车厢(船舱)隔离区进行隔离,并以最快方式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移交疫情防控部门;要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运输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其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信息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五)扎实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要求开展辖区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码头、长途客运、铁路从业人员的适时抽检工作,适时抽检人员按每15天抽取10%的频率开展,其中动车站具体负责铁路人员每周的抽检工作。对“适时抽检”的对象,应按某一单元(如1个运输企业,1个汽车站等)的10%组织上述人员核酸检测抽检,不应按照“适时抽检”总人数的10%安排,防止出现某个单元(单位)长期无人参加检测现象,确保检测频率达到或超过省上规定的频率。要注重抓好抽调至动车站进出站值守人员等交通检疫一线和交通运输新增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落实好“应检尽检”“适时抽检”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安排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接种第三针疫苗,在117日春运开始前全面完成第二针满6个月人员的加强针接种工作,有效建立交通从业人员疫苗保护屏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互联互通。要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切实做好我县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客流运行、运输组织等信息;要针对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117日起至春运结束实行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县交通检疫组报送春运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工作动态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县交通检疫组办公室7832342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交通检疫队伍建设,及时抽调公安、卫健、交运集团泰宁分公司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根据客流量增派人员,人员保持相对固定,保障交通检疫工作正常开展。要关心关爱在当地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检疫点常备值班的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和物资保障,确保交通检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应急储备。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落实防疫物资保障,提前备好备足体温检测仪、测温枪、洗手液、消毒剂、口罩、防护手套、面罩等防疫物资,确认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可正常使用,确保防疫物资用量满足10天的正常运转需要。要加强运输场站公共卫生间水管等设施维护,确保流动水供应充足。 

  (四)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对照交通检疫组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标准,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协同开展好相关工作。本地疫情防控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时,要督促客运经营者立即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措施。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并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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