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1-00078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1〕7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暂停施工的通知
泰住建〔2021〕79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1-09-28 16:49
福建锐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你单位施工的泰宁县机动车检测、仓储中心-职工宿舍1#、2#、3# 项目进行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1、检查期间关键岗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未在施工现场履职;

2、该项目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形成“作业人员—班组长—项目部人员管理负责人”层层上报、层层管理的制度;

3、虽然现场核查正在作业的泥水班组(共计14人)均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预登记,但是防疫措施不足:未按要求设置隔离房间、大门口处人员信息登记不到位、体温测量工具和消杀物品缺失;

4、现场存在明令禁止、淘汰的运送物料的小型吊机;

5、电梯井道口、局部楼层边的安全防护缺失。

鉴于以上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现场施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质安站,经复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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