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1-00075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1〕7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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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泰住建〔2021〕76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1-09-22 10:29

 

局属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8月30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中秋、国庆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现就加强安全生产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开展专题分析会

我局将组织本辖区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专题分析会,汲取今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汲取事故原因分析研判本区域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建202020号)、《全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方案》和《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明建2021〕9号)要求,在9月28日前对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供水安全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隐患分色治理,建立“一企一档”,落实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特别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排查,对未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的,一经发现一律停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要铁面无私查处、铁腕手段治理、铁纪问责追责,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予以立案查处,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开展教育培训

各股室(站所)、各相关企业认真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52号)和省、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开展一次安全大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强化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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