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1〕1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龙海市民享受景区优惠的通知
泰旅委〔2021〕14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1-06-17 17:03
各景区公司、旅行社:
漳州市龙海区是我县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城市。为感谢长期以来龙海区对泰宁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向龙海区市民推出景区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惠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优惠内容
凭漳州市龙海区市民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关注“泰宁旅游”微信公众号并转发微信,可享受游览金湖、寨下大峡谷、九龙潭、状元岩、猫儿山、遗产展示中心、尚书第等景区免门票;明清园景区门票5折优惠;金湖游船费、导游讲解费、九龙潭竹筏费、上清溪竹筏费、大金湖峡谷漂流、北片景区交通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费。
三、其他
1.上述政策团散均可适用,享受优惠的团队人数不计入景区累计人数和年返,但可享受政府性奖励,各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2.团队在报团或散客在景区售票窗口购票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享受该活动优惠。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1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