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 泰风景函〔202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泰宁县旅游景区应急救援安全疏散生态管护科考巡护通道建设项目选址审核意见的函
泰风景函〔2021〕1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1-04-15 09:1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泰宁县旅游景区应急救援安全疏散生态管护科考巡护通道建设项目经我委规划建设局审核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与性质

经核实泰宁县旅游景区应急救援安全疏散生态管护科考巡护通道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湖、猫儿山、上清溪、状元岩等景区,选址在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符合《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管理规划》和《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性质属于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工程对风景区及世遗地影响较小。审核同意以上项目选址,请项目业主尽快到相关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全长约22千米,建设猫儿山景区应急通道3千米;上清溪应急通道6千米;天眼至甘露寺美丽河湖科考步道10千米;状元岩应急通道3千米;配套建设排水工程、休憩长廊、管理房、景观台、公厕、安全防护工程和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3000万元,建设年限为2021-2023年。

严格按照审核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项目建设要求

1.该项目建设应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做好隐蔽工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施工技术,减小对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好生态环境、水体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水质应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

2.请项目业主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环保、规划、建设、土地等审批手续。

3.施工单位要因地制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时设置围栏,划定施工安全距离,维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随意堆放建设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同步建设临时施工要求的排污、污水设施。

4.建设施工期间,保护水体和山体地貌,严禁大挖、大填,项目结束后加强植被恢复,做好绿化景观,维护景区环境风貌    

四、结论

该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低,同意项目选址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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