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 泰交〔2021〕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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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交〔2021〕11号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1-29 12:02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出行。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

 

  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 

    

  2021年春运从128日开始至38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春运〔20214号)《三明市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明交运〔20216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原则,有效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做好今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研判春运期间运输保障和 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春运组织、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运输衔接优化、路网保通保畅以及重点物资运输等环节的各项工作。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春运形势和运力准备 

  (一)春运形势 

  2021年春运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客流存在较强不确定性。2021年春运各地均鼓励人员留在当地过年,人口流动规模预计将显著低于常年。二是疫情防控任务繁重。近期,国内多地局部疫情呈增多趋势,海外疫情仍在蔓延。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给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城市公共交通集疏运要求高。受疫情影响,高铁、民航出行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旅客到发时间集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仍是重点,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四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春运期间异常天气多发,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高负荷运行,农村道路安全通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运力保障 

  县运输发展中心、地方海事处和运输企业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研判,做好运力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组织运输,有效增强运输保障能力。今年春运全县将有73辆道路客车2222客位(其中,道路班线客车26446客位,旅游客车471776客位,旅游客车除正常执行包车业务外,剩余车辆全部作为春运储备运力)、73辆公交车(2449客位)、39辆出租汽车、49艘客运船舶(其中,20艘仅航行于水上一线天、二线天)参加春运旅客运输,能够满足出行需要。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春运和疫情防控责任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家钦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交通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598-7868863(昼夜),传真:0598-7868863,电子邮箱:361909112@qq.com 

  2.细化责任措施。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实化运输服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保防控、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各项工作,分解任务到岗到人,推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见效。 

  3.严格值班值守。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及时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问题。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春运突发和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 

  (二)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要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各运输企业要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客运企业客运站要贯彻落实《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等最新要求,毫不放松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分区分级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9座以上客车要留出最后一排座位供途中隔离留观使用。要严格落实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旅客信息登记,特别要落实从外省、外市回程旅客信息登记,以备溯源调查。 

  2.强化人员防护管理。一是落实人员安全保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在春运开始前要确保完成接种,未开展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的一律不上岗。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春运期间不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二是减少人员聚集。客运站应提前发布客流高峰预警,引导公众尽量避开公路通行高峰期,合理错峰出行,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要积极引导乘客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渠道购票,推进票务“无纸化”服务,扩大“刷证乘车”“手机支付”等应用范围,视客流情况适时加开售票窗口,加派站务人员、加开检查通道,提高旅客检查和检票效率,减少旅客聚集。 

  3.强化疫情期间客运管控。一是管控中、高风险区道路客运。在中、高风险地区等级下调前,暂停我县道路运输车辆进出中高风险地区。二是强化在途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各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旅客全程佩戴口罩。若发现体温≥37.3℃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相关运营单位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同时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4.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各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区分零星散发疫情、局部聚集性疫情、较大规模疫情暴发等3种情况,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围绕运输组织、安全应急、防控措施、客流研判、宣传引导等方面,制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汽车站、码头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根据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消毒液、酒精、洗手液、口罩、手套、防护服、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 

  (三)围绕便捷高效,全力优化交通运输服务环境 

  1.优化车船运力组织。要根据今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组织运输企业,深入细致地做好客源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在准确掌握客源的流量、流向、流时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班车、船运力,发挥包车车辆和运输企业储备运力作用。要在保证城际干线运输和城乡客运的同时,切实组织好农村客运,加大运力投入力度,规范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2.优化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组织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全力配合做好供煤供气工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 

  3.优化重点人员出行保障。要借鉴去年复工复产组织务工人员返程的经验,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结合实际,配合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的务工人员息工返岗、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等工作,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并为返乡学生和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点对点包车等服务。 

  4.优化运输服务衔接。要督促运输企业主动加强与铁路系统的对接,统筹调度道路客运、公交客运与铁路运输在客流、时刻、班次上的衔接,让旅客换乘更方便,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根据客流预测数据,火车到达时刻变化,合理安排行车,适时调整行车计划,必要时延长运营时间。 

  5.优化候乘环境体验。要督促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姜汤、热水供应、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服务;汽车站等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开设无健康码通道,解决老年人在出行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细化完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服务措施。 

  6.优化春运活动组织。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要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 

  7.畅通旅客诉求渠道。充分利用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旅客投诉和信息咨询。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8.加强交通信用建设。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把信用建设作为春运的重点工作,强化诚信宣传,建立失信记录,公示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戒。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 

  (四)提早部署落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1.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运输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针对春运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分析春运安全生产面临的潜在风险隐患,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两节春运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建立齐参与、广覆盖、全过程的上下联动防风险、查隐患工作机制。春运安全检查要做到“动静小、效果好”,在检查方式上多采取“四不两直”、实地暗访、应用联网联控信息技术等手段,增强实际效果;在检查对象上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检查,指导工作推进,切实解决问题。 

  3.强化动态监控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禁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驾驶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发出各类监控预警,立即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对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的驾驶员采取停岗等措施进行有效整改,严控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和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在途运行实时动态监管,减少安全隐患,预防运输事故的发生。要将发生违法违规或被多次安全警告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重点监管、重点督查,加大安全检查频率和力度,采取通报、媒体公告、挂牌督办直至停班停运、取消春运资格等手段,强化惩处措施。 

  4.强化客运站监督管理。一是客运站要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切实履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等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格“三品”查验,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认真做好出站检查登记,严把人、车、物进出安全关,建立可全程追溯记录体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过广播或电子滚动字幕,及时提醒驾驶员和(候车)乘客全过程佩戴口罩,切实加强疫情风险防范。 

  5.强化客运班车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班线客运车辆和接驳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对发现违反规定的客运车辆,一经查实,要按规定予以停运整改。二是春运期间,继续执行空载返程的客运车辆以及动车站接驳旅客的客运车辆凌晨2-5时运行报备制度。相关车属公司应填写《凌晨2-5时在途运行客运车辆信息报备登记表》(详见附件2),于每日上午9时前向市中心处及县中心报备(向市中心报备请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处春运办邮箱smyg101@126.com,向县中心报备请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县中心春运办邮箱361909112@qq.com)。 

  6.强化旅游包车监督管理。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通过“福建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并指定专人签发,严禁将空白标志牌发放给个人;要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要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卫星定位监控工作,及时纠正车辆超范围运营、不按包车协议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以及夜间禁止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景点路段行驶等规定。 

  7.强化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农村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实施安全例检,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严禁农村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农村公路上运行;对新增农村客运线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联合审核;对被联网联控平台监测发现疑似超速、疑似疲劳驾驶等行为的车辆,要立即核查,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8.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公交公司要强化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对投入春运运输的车辆、设备及消防救生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及设施安全可靠。加强对公交站点客流秩序、车辆运营安全和夜间车辆停放等安全管理。春运期间,要密切监控全线客流变化,特别是重点车站客流情况,如遇突发客流,应及时调整运输能力;要加强安保及人员物品安检工作,严格杜绝危险物品进站,同时要加强站台客流疏导,避免出现乘客抢上抢下等现象。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认真履行承运人责任,督促从业人员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水平,营造和谐的节日氛围。 

  9.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客渡运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客运现场秩序管控,及时做好疏导分流工作,维护上下客船秩序,防止意外发生;要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配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打击非客船载客、治理客船超载滥载、打击 “三无”船舶等,加强水上旅游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船员在酒后航行和在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要加强码头等人员密集 场所的安全管理,健全预防拥挤踩踏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加强预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0.强化交通综合执法监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监管,两手都要硬:一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路面执法执勤工作,加大疫情防控力度,落实好客运、冷链运输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未持有效证明运输冷藏物品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要加大客货流较大区域、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 “两客一危”违法行为。三要加大对动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的执法巡查频度,强化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四要强化对出租车停靠候客点、网约车上车点等明查暗查力度,从严查处出租车及  网约车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五要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监督检查,依法依职查处宰客、强制交易、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的司机,要责令客运企业对其停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春运期间不得执行客运任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11.关注行业安定稳定。各运输企业要以行业安定稳定工作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加强对行业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发现不稳定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的春运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春运各阶段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一是做好每日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每日将春运运输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路网运行保障情况、交通执法开展情况等,包括主要特点亮点,好的经验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先进典型事迹,问题与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以动态信息的形式每日报送至局春运办(每日至少报送1条信息)。二是做好阶段性总结报送工作。在217日(农历正月初六)11:00 前,将本单位春节假期期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送局春运办。在3 8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报送局春运办。三是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客运量数据报送工作。请县运输发展中心、地方海事处春运期间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每日数据上报工作。 

  局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7868863、传真:7868863 

  电子信箱:361909112@qq.com 

    

  附件:1.泰宁县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2.凌晨2-5时在途运行客运车辆信息报备登记表 

        3.福建省2021年春运道路客运站生产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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