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5-3000-2020-00029
  • 备注/文号: 泰下政〔2020〕3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下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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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渠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下政〔2020〕37号
来源:泰宁县下渠镇 时间:2020-12-09 12:36


 

村委会镇直各站所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春明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泰安委〔202048号)要求,结合下渠镇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下渠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下渠镇人民政府    

                                                                                                                                                    2020129


下渠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20129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是全镇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中,聚焦到我镇重点领域、人员聚集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中。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下渠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抓住重点领域开展消防隐患治理各村、相关站所办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汲取宁化“11·8”火灾事故教训,下渠镇警务室、综治办、消防办工商所村民委员会等按照属地原则分行业、分领域持续组织对下渠镇各村住宅寺庙、生产经营场所、市场、企业烟花爆竹销售点、学校在建工程及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各村要集中清理村民住宅区域可燃杂物和柴草堆垛,督促村民将柴草堆垛搬离房屋,大风天严禁野外动火,严防火烧连营火灾事故。

(二)盯紧盯牢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要加大对各类礼拜、祭祀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加强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加强做好电气领域深化综合治理。一是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应急〔2019102号)工作要求,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应急警务室村建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持续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镇警务室、道安办及各村委会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的要及时宣传教育,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镇消防办、供电所要加强对下渠镇农村寺庙、企业、学校的电气线路开展日常检查,对电表箱、电气线路进行排查、登记和维修,严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行为,对于电线老化、电气负荷过大等问题及时进行改造。

(四)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集中整治。一是组织集中摸排。结合下渠镇实际,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下渠学校、警务室、村建站、消防站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数量、分布、特点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针对调研摸排出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加强社会宣传。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二是加强安全提示。立冬、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采取集中、入户等方式,着重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三是加强消防培训。督促各企业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29日前)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9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肃考核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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