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0-00052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0〕3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地下管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泰住建〔2020〕38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6-05 17:55

局属各股室(站所)、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但各地时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根据(泰检二部行公建〔2020〕1号)检察建议书要求,为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杜绝因窨井盖的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做好我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统筹兼顾,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城区窨井盖、市容和环境卫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下管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纳入隐患清单管理,对涉及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列出责任企业、监管单位(需填写问题隐患清单表,见附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组织实施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股室、各企业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各相关股室、各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即日起,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广电、中燃、供水、路灯管理、南北市政维护等相关企业要立即对我县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的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松动、破损、丢失、移位及井盖与路面高度差较大等问题尽快维修,确保道路安全。各企业要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窨井盖定期进行检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对窨井盖的维修、养护,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排査大整治工作任务,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要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同时也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请各相关股室、单位每月每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及附件1到局安办,逾期不报,将进行通报(联系人:黎秀清,邮箱:tn7830618@163.com)。

      附件:地下管廊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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