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7-30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 泰民〔2020〕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0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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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干部挂钩包片的通知
泰民〔2020〕3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2-20 09:56

各乡镇民政办、养老机构:

  为全力抓好我县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2号和闽民养老明电〔2020〕7号文件要求,建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干部挂钩包片如下:

  一、挂钩包干安排

养老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

包片领导

包片干部

夕阳红康养中心

顾叶华

邱太凤

江文雄

朱口镇敬老院

江秀蓉

新桥乡敬老院

严爱华

国宁养老服务中心

刘  平

杨流平

熊泽祥

开善乡敬老院

廖昌水

大龙乡敬老院

杨丽红

大田乡敬老院

邹伙梅

严远华

刘墨山

梅口乡敬老院

卓桂香

邻鹿养老服务中心

郭月梅

  二、包片工作人员职责

  包干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督促并指导养老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对养老机构落实各级民政部门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以及收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信息等。

  1、督促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督促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不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活力老人外出活动,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在岗工作人员轮休外出的,要做到“居家机构两点一线”,返岗须严格落实进院登记,完善个人外出史、接触史报告制度,做好体温监测。没有托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2、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送餐分餐。督促所有养老机构全部实行老人就餐送餐,不得安排集体用餐或围桌就餐。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佩戴口罩、手套,严格做好体温监测、消毒等防护措施。

  3、督促养老机构严格开展员工监测。督促所有养老机构要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养老护理员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机构内工作人员近一个月来的活动轨迹、接触史和健康情况,并登记造册向当地民政局报备。养老机构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落实每日两次体温监测制度并记录备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回外省过年返岗工作人员,必须落实居家隔离14日,身体无不适症状,方可重新上岗。

  4、督查指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措施。要强化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采用电话、视频和实地查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随机督查,确保养老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5、收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信息。要求养老机构全面实行日报制和零报告制度。养老机构要在每日11:00前乡包干工作人员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包干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疫情防控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6:00前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

  三、包片领导干部职责

  1、负责统筹片区内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指导和监督包干工作人员履行包干职责。

  3、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养老机构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养老机构负责人职责

  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作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职在岗、严格值守,全面主持号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

  五、乡镇职责

  各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指定专人驻点值守包干,确保乡镇敬老院安全稳定。

  泰宁县民政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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