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0-00014
  • 备注/文号: 泰旅委函〔2020〕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拨付泰宁县杉城镇动车站检测点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专项资金的函
泰旅委函〔2020〕8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0-03-31 10:40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2月4日,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我委作为泰宁县杉城镇(动车站检测点)新冠疫情检测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安排和物质后勤等保障工作。截止3月20日(除平台租用公务用车截止2月29日外),总共发生费用11.32万元(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县动车站疫情防控工作,现恳请贵局予以拨付专项资金11.32万元。

 

附件:泰宁县杉城镇丰岩村(动车站)新冠疫情检测点防控

      物质总表及明细表(附表1)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林银山  电话:0598-783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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