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9-30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 泰财〔2020〕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财政局转发《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泰财〔2020〕10号
来源:泰宁县财政局 时间:2020-02-14 17: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会计服务工作,现将《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财会【20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宁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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