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30-3000-2019-00028
- 备注/文号: 泰安委〔2019〕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8-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教育,强化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验政企联动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7月23日在泰宁大金湖成功举行了“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先行”2019福建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本次演练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承办,泰宁县人民政府、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福建省应急救援中心协办,福建应急通讯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支持,福建西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策划执行。
本次演练包括事故信息报送、应急指挥响应、游船火灾扑救、落水人员营救、游船人员疏散、伤员急救转运、泄漏燃油污控制处置、应急指挥通信互联及保障、舆情信息发布等多项科目,共有26支队伍400余人、各类船只50余艘次参演,先后调用“智慧海事”综合监管平台、车载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直升机、气垫船、冲锋舟、快艇等,还专门建立了全省首个县级5G电信基站。
在此次应急演练工作中,我县各参演部门、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企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顽强拼搏、争创一流,协作配合、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新华社、央视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中国安全生产报、海博TV、三明日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对演练进行了跟踪报道,央视新闻移动网、泰宁电视台对演练进行了全程直播,共有18万余人次在线观看了演练实况。
为表彰先进,激励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各单位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对泰宁县交通运输局等21个应急演练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单位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再接再厉,真抓实干,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福建省水上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先进单位名单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附件
2019福建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先进单位名单
1.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3.泰宁县委宣传部
4.泰宁县公安局
5.泰宁县卫健局
6.泰宁县住建局
7.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泰宁旅游管委会
9.泰宁生态环境局
10.泰宁县气象局
11.武警泰宁中队
12.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13.泰宁森林消防大队
14.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15.中国电信泰宁分公司
16.泰宁供电公司
17.人保财险泰宁支公司
18.泰宁县大金湖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19.金湖水上义务应急救援队
20.杉城镇人民政府
21.梅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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