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3-30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 泰新政〔2019〕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新桥乡人民政府关于第一季度“河长制”督查情况通报的整改报告
泰新政〔2019〕2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4-11 22:30

 

县河长办

针对县河长办1月至3月,明查暗访中所存在的问题,新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严厉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河长履职方面。

河长未使用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进行河道巡查。

2.河长办履职情况。

河长办人员没有每天都登入系统处理相关事务。

3.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

(1)签到率方面。河道专管员签到率未达到100%。

(2)巡查次数方面。河道专管员巡查次数均未做到一日一巡。

(3)河道专管员考核得分设置履职得分方面。河道专管员未按河道专管员考核得分设置内容进行履职。

二、整改措施及结果

乡河长办针对上述问题,召开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专题会。明确河长每月履职次数,河长办专人管理河长系统,河道专管员每日一巡,做到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巡查,河长系统能及时处理事件,河道专管员能每日一巡并按考核得分设置内容进行履职。

此次抽查,对我乡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我乡将以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作为下阶段工作重点,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新桥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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