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18-00054
  • 备注/文号: 泰建〔2018〕1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1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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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省住建厅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混凝土质量等专项层级指导整改复查情况的反馈
泰建〔2018〕110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1-13 16:55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层级指导组于20181015日和1016日对我县进行混凝土质量等专项层级指导,共抽查4个项目(泰宁县上戈廉租房(公租房)2#楼、朝京华庭、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泰宁县水南小学搬迁扩容工程),发放了3份督促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和1份督促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

我局根据市住建局要求立即向泰宁县上戈廉租房(公租房)2#楼、朝京华庭、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责任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向泰宁县水南小学搬迁扩容工程项目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整改。以下为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项目一:上戈廉租房(公租房)2#

2018116日,我局收到上戈廉租房(公租房)2#楼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单(详见附件1)后,我局质安站对施工单位反馈情况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存在问题:抽取外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扣件式支架,与外脚手架同一批管材)所用10根钢管,有3根钢管外径小于47.8mm(实测值46.35~47.77mm),有3根钢管壁厚小于3.24mm(实测值3.14~3.2mm);抽取10个可调托撑,螺杆外径(实测值27.19~30.65mm)均小于36mm,有6个支托板厚度小于5mm(实测值3.86~4.99mm),螺杆与支托板焊缝均未满焊;抽取9个扣件(直角、旋转、对接扣件各3个)检测其材质,其中2个(1个直角扣件、1个旋转扣件)破坏扭力矩未达65N.m

复查情况: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将不符合要求的扣件进行清退并更换、清退施工现场所有的可调螺杆,经抽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扣件满足要求,现场的可调螺杆已全数退场,反馈情况属实。

 

项目二:朝京华庭项目反馈具体情况

2018117日,我局收到朝京华庭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单(详见附件2)后,我局质安站对施工单位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复查,情况如下:

存在问题:抽取外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扣件式支架,与外脚手架同一批管材)所用10根钢管,有3根钢管壁厚小于3.24mm(实测值2.96~3.18mm);抽取10个可调托撑,螺杆外径(实测值33.75~34.34mm)均小于36mm,螺杆与支托板焊缝高度均小于5mm(实测值0~4mm)。

复查情况:施工单位已按要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可调螺杆,经抽查,施工现场使用可调螺杆满足要求,反馈情况属实。

 

项目三: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

2018117日,我局收到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单(详见附件3)后,我局质安站对施工单位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复查,情况如下:

存在问题:抽取9个扣件(直角、旋转、对接扣件各3个)检测其材质,其中1个对接扣件破坏扭力矩未达65N.m

复查情况: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将不合格的扣件清退并更换,经抽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扣件满足要求,反馈情况属实。

 

项目四:泰宁县水南小学搬迁扩容工程项目反馈具体情况

20181030日,我局收到泰宁县水南小学搬迁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工程问题整改反馈单(详见附件4)后,我局质安站对施工单位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复查,情况如下:

存在问题:抽测外脚手架钢管10根,有1根钢管壁厚为3.09mm,小于3.24mm

复查情况:经抽查,施工现场外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满足要求,反馈情况属实。

 

附件:1、工程复工申请单(上戈廉租房(公租房)2#楼)

          2、工程复工申请单(朝京华庭)

          3、工程复工申请单(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

          4、工程问题整改反馈单(泰宁县水南小学搬迁扩容工程)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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