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3000-2018-00042
  • 备注/文号: 泰文广〔2018〕103 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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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文广〔2018〕103 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2-18 15:32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县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节”、“两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文广新〔2018165号精神,现制定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结合本股室、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文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组 长:江茂求

  副组长:周观华 廖碧凤 饶光琳 李福

  成 员:黄宜亮 肖少华 连小琴 王金秀 钱学莲

  张 毅 邹晓响 陈永昌 戴 云 杜福萍

  林 毅 廖仰东 江春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主任由副组长饶光琳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文广系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文物保护单位要重点检查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因地制宜的同步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文化经营场所要重点打击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各类经营场所。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关闭门窗、堵塞安全通道、未按要求张贴安全标识、消防器材过期、工作人员安全技能掌握不到位、缺乏疏导人员快速撤离手段等状况要严格纠查,责令整改;公共文化场所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内部消防通道不畅通、安全标识不明确、消防器材过期等安全隐患及各项公共文化活动的安全保障措置等;电影院影剧院要重点检查电影院影剧院内部的疏散通道、电路管线、消防器材、安全标识状况是否正常有效;出版印刷单位要重点检查出版印刷企业内部的用火用电、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安全标识及是否存在“三合一”情况;广播电视单位要重点抓好安全播出环节排查,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专业细则条例,扎实开展广播电视设施技术安全监管及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确保不出消防意外。

  2.持续推进电气线路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区域内和楼院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及电气线路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消防安全教育“七进”工作,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群众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

  2.加强安全提示。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宣传手册、主流媒体、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广播电台等宣传阵地宣传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知识。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公共娱乐场所,督促其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对辖区内设有视听设备的公共娱乐场所,100%实现开机消防提示。博物馆、文物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两会”及省内各项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提升本行业、本单位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火灾防控,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夜间营业场所的错时检查力度。重要节日期间要围绕游园庙会、公共场所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1211日至121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请局属各单位将实施方案(电子版与盖章的纸质版)于1218日之前报送至局安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219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在此阶段,并将每月工作小结(电子版与盖章的纸质版)于每月20日之前一并报送至局安办。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并在两会结束后的2日内将今冬明春的工作总结(电子版与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局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火灾风险要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承担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或约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联系人:江春燕      电话:7866793     

  电子邮箱:tnwentiju@163.com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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