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18-00075
- 备注/文号: 泰旅产〔2018〕1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工作工作考评的意见》(泰委〔2018〕19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旅游产业等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18〕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全县旅游产业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泰宁旅游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委〔2018〕2号)、《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深化全民旅游大营销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泰委〔2018〕3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泰宁县全域民宿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2018〕1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加快民宿发展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18〕37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2016〕33号)、县委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旅游产业工作等文件、报告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评方法
1.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所得考评分由县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折合成相应分纳入泰宁县委、县政府2018年度工作考评总分。
2.考评实行县直单位与乡(镇)分类考评。
3.考评实行申报制,请各参评单位在12月10日前向考评领导小组申报,并提供工作完成情况、县直单位(乡镇)旅游产业工作考评细则自评分表、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评单位提供的资料复核打分。
四、组织领导
考评领导小组设为乡镇考评组、县直单位考评组2个小组。
(一)乡镇考评组
组长:周铭焕
成员:黄宜旻 陈宁璋 黄兴学 江传贵 黄小荣
林志军 范晓龙 李星文 洪秀娟 林 煜
肖盈华
(报送材料联系人:洪秀娟,联系电话:7839195,邮箱:tnjhgwh@126.com。)
(二)县直部门考评组
组长:叶德松
成员:陈 博 戴瑞阳 廖芳德 戴先安 江立新
肖求文 贾 雯 蔡文丽 杨小斌 严晨星
杨水莲 潘巧梅
(报送材料联系人:杨小斌,联系电话:7833216,邮箱:tnjhgwh@126.com。)
五、考评要求
1.考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乡镇、县直部门考评组要提前电话通知被考评单位提交考评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18日前组织完成初评并提出考评建议分值,提请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县目标办。
3.要严肃考评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泰宁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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