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18-00042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5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梅口乡人民政府关于8月份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梅政〔2018〕55号
来源:泰宁县梅口乡 时间:2018-09-15 16:09

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8月份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泰河长综〔2018〕31号)文件指出的问题,梅口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乡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信息报送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信息报送量偏少,未按要求上报信息。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报道报送工作,做到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关要求。

  落实情况:1.协调各驻村工作队,要求进村入户时收集信息素材;2.要求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报送。

  下步工作方向:1.进一步管护。针对此次通报情况,加强我乡河长制工作自查力度,同时要求河长、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河长办。2.进一步宣传。根据信息报送要求,强化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泰宁在线等媒介报送工作,并及时向县河长办报送信息。3.进一步培训。根据巡河APP改版升级,做好河长、河道专管员的使用培训,同时加强河道专管员文明用语培训。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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