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18-00039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6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河长办:
根据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第三季度督查情况的通报》(泰河长综〔2018〕35号)文件指出的问题,梅口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乡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的问题
具体问题: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运行。
整改措施: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巡查,及时对设备故障进行处理维修。
落实情况:由于2016年“5.8”洪灾影响,部分污水收集管网损毁,存在管网堵塞现象严重。2017年以来陆续对部分管网修复3次,但前阶段旱情影响,辖区供水减少,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较小,因此设备未全天候运行。2018年初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集镇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工作。项目于9月30日上网招投标,10月18日将完成项目开标工作。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1.河长办配备多名工作人员均不是河长办专职人员。
2.河道专管员使用河长制巡查APP巡河签到率不足。
3.信息报送量偏少。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督查情况,我乡及时调整,旨在强化乡河长办人员配置,深化河长制工作履职能力,抓责任落实,做到专职专岗;2.河长办、河段长对于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任务进行监督,及时提醒。3.对我乡信息报道不足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按照《梅口乡2018年信息工作考评方案》实施,确保信息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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