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18-00038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梅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梅政〔2018〕47号
来源:泰宁县梅口乡 时间:2018-07-25 15:56

县河长办:

  根据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关于“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梅口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乡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关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的问题

  具体问题:梅口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运行。

  整改措施: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巡查,及时对设备故障进行处理维修。

  落实情况:由于2016年“5.8”洪灾影响,部分污水收集管网损毁,存在管网堵塞现象严重。2017年以来陆续对部分管网修复3次,但前阶段旱情影响,辖区供水减少,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较小,因此设备未全天候运行。2018年初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集镇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升级改造设计工作。目前,设计预算工作于6月底完成,预计投资300万元,项目招投标工作将于7月底完成。

  下步工作方向:1.强化宣传。针对我乡河长制工作亮点,利用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泰宁在线等媒介强化宣传。2.强化监督。乡河长办将加强河长、河段长及河道专管员履职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河段长进行通报,并由乡主要领导对其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道专管员扣罚部分绩效工资。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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