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5-3000-2018-00049
- 备注/文号: 泰公综〔2018〕7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室所队、中心、驻局纪检组:
6月29日,市公安局举行庆祝建党97周年暨第四届全市公安民警歌手赛决赛,由我局民警刘斯博作曲的原创歌曲《我是人民警察》突破前期12个县(区)海选入围市局决赛。我局民警刘斯博、邹懿和辅警张远垠作为参赛代表,虽面临着备赛时间短,排练场地小,演出道具缺等问题,他们怀着极高的热情,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刻苦排练。辅警张远垠比赛前夕不慎扭伤脚踝,比赛当天强忍剧痛坚持完成了所有舞台动作,参赛队员凭借舞台上的精彩表现,最终获得三等奖的成绩。
为激励斗志、弘扬正气,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斯博、邹懿、张远垠3位同志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局民警、辅警要以此榜样,忠诚履职、尽责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泰宁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