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40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7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2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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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1-4月死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泰卫〔2018〕78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6-18 15:11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死因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现将20181-4月全县死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4月共报告户籍死亡人数289例,估算全年粗死亡率为6.29‰。各乡镇粗死亡率较低的是:梅口乡(1.69‰)、新桥乡(1.76‰)、大龙乡(1.81‰)。

2.1-4月全县死亡卡审核率98.76%,报告及时性95.80%

3.1-4月全县死因不明比例5.24 %,达到省市<6%的要求。死因不明比例较高的医疗机构是:新桥乡卫生院(13.33%)、大龙乡中心卫生院(10.00%)、泰宁县医院(8.33%)、下渠乡卫生院(8.33%)、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79%)、朱口中心卫生院(5.26%)。(详见附表12

二、存在问题

1.朱口中心卫生院死亡病例网络报告不及性。

2. 部分卫生院未制定年初计划,制度不够健全,死因网络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有变动未及时更新。

3、部分卫生院未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无例会记录等。

4、不明原因死亡的调查记录填写不准确。

5大部分卫生院未开展部门信息比对。

6、各卫生院死亡证明书都未盖骑缝章。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及时性。患者死亡后,由医疗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填写《死亡证》,医疗机构死因报告管理人员收集医院内《死亡证》的第一联,并在开具《死亡证》后,在15日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2.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补缺补漏。各乡镇卫生院、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死因监测负责人应定期与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办、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等比对校核在家死亡名单(含死亡新生儿),发现漏报应当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补报。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家属至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开具死者《死亡证明书》。要给合下村核实情况,在广大群众中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4.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开展死因监测培训工作,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同时,确保单位内所有临床医生必须会填写死亡证明书,建立AB岗制度。

 

附件:1.20181-4月各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质量统计分析表

2.20181-4月各乡镇户籍死亡情况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9


 

 

 

附件1

20181-4月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质量统计分析表

 

报告单位

报告

死亡数

报告及时性

死因不明比例

例数

%

例数

%

新桥乡卫生院

15

15

100.00

2

13.33

大龙乡中心卫生院

20

20

100.00

2

10.00

泰宁县医院

12

12

100.00

1

8.33

下渠乡卫生院

24

24

100.00

2

8.33

杉城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77

77

100.00

6

7.79

朱口中心卫生院

38

26

68.42

2

5.26

泰宁县中医院

1

1

100.00

0

0.00

朱口中心卫生院

龙湖分院

34

34

100.00

0

0.00

上青乡卫生院

21

21

100.00

0

0.00

大田乡卫生院

13

13

100.00

0

0.00

大龙乡中心卫生院

龙安分院

3

3

100.00

0

0.00

开善乡卫生院

17

17

100.00

0

0.00

梅口乡卫生院

11

11

100.00

0

0.00

   

286

274

95.80

15

5.24

附件2

 

20181-4月各乡镇户籍死亡情况

 

 

报告死亡数

1-4

粗死亡率‰

估算全年粗死亡率‰

朱口

71

2.32

6.97

下渠

25

2.29

6.87

杉城

91

2.17

6.50

开善

18

2.16

6.49

大田

14

1.91

5.74

上青

22

1.90

5.70

大龙

22

1.81

5.43

新桥

15

1.76

5.28

梅口

11

1.69

5.08

 

289

2.10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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