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循《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阳光财政,服务民生。
二、明确职责
(一)牵头职责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明确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职责,经县人大批准、财政批复后,及时公开县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三公”经费等情况。公开载体为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预算股牵头、各股室和监督股配合)
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我县出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完整发布县级已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载体为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外经股)
3.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各部门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重点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开载体为政府采购网。(采购办)
4.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公开资料由各股室(单位)提供,公开载体为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室牵头,预算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外经股、农业股、经建股、企业股、综合股、农发办等配合)
5.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做到收费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公开载体为政府采购网等。(综合股)
6.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公开载体为政府采购网。(国资办)
7.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配合职责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公开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财政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办公室牵头,社保股、双创办、农业股配合)
4、认真做好相关的政策解读。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注重运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做好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三、公开程序
对拟将公开的政务事项,各股室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按相应方式公开。
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并说明理由。
四、公开措施
(一)提高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办公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泰宁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协调关系,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科学安排,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财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
(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工作。要按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出现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