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30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 上政〔2018〕 69 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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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政〔2018〕 69 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6-29 15:58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政务公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三、政务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政务公开的内容。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座谈会、板报,面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公告,是网络平台的充分补充。  

  2、通过“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青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提高信息透明度。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作制度  

  (一)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1、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2、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乡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把政务公开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2、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负其责。  

  (四)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实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公开透明。 

  (1)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推进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3.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扶贫办、各村)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1)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各村)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2)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党政办、劳动保障所、各村)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造福工程信息公开

  (1)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3)推进造福工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村建站、各村)

  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2)推进医疗信息公开。(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上青中心小学、上青卫生院、食安办、各村)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3)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2)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3)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明确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网络、微信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三)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九、政务公开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温育权(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郭  颖(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林  凤(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许合春(乡党委副书记)

  曹胜峰(乡党委组织委员)

  李  丹(乡党政办负责人)

  黄桂旺(乡人大办秘书)

  黄忠丽(乡扶贫办主任、妇联副主席)

  廖细祥(乡财政所所长)

  陈  华(乡工会副主席)

  黄啟翔(乡水利站站长、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严  丽(乡卫计办负责人)

  范丽莹(乡团委副书记)

  曹慧萍(乡综治办副主任)

  邓仁昌(上青司法所负责人)

  廖善林(上青派出所副所长)

  李贵芳(上青国土资源所所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李丹、鲍雯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批和公布等各项日常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便民、利民,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设立上青乡政府信息查阅处。

  (二)政务公开审议小组

  组  长:黄  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吴征宇(乡纪委副书记)

  李  丹(乡党政办负责人)

  廖细祥(乡财政所所长)

  孟豇蓥(乡经管站工作人员)

  范小松(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审议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乡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审议中应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有效。

  (三)政务公开评议小组

  组  长:廖善兴(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  员:范丽莹(乡团委副书记)

  黄忠丽(乡扶贫办主任、妇联副主席)

  黎秀钦(乡退休老干部)

  刘伯华(县人大代表)

  评议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每季度负责对乡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四)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郭  颖(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成  员:黄桂旺(乡人大办秘书)

  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政务公开的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反馈,督促公开程序的进行及严格按公开的程序、承诺办事。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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