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3000-2018-00055
  • 备注/文号: 泰教〔2018〕1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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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泰教〔2018〕122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8-06-29 11:44

局机关各股室各校(园):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请各股室各校(园)务必高度重视,根据主要任务分解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逐项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主要经验做法、问题及建议、主要任务分解表逐项落实情况)于2018年11月26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18629

 

  

 


附件  

泰宁县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责任室(单位)

工 作 要 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室,各校(园)

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室,各校(园)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人民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办公室(审核审批

全面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本局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办公室

制定并公布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财务规划股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财务规划股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办幼儿园、“全面改薄”、中小学扩容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财务规划股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初教、中教、职成、督导室、财务规划股等分别牵头落实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精准扶贫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中央、省、市重大部署和教育领域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办公室,校(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办公室,校(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科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财务规划股、办公室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牵头,各室、校()配合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重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办公室牵头,各室、校()配合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校园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办公室牵头,各室、校()配合

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室、学校(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办公室(审核审批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办公室(审核审批

立足于方便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0.深化“放管服”改革

办公室(审核审批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1.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办公室(审核审批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2.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办公室(审核审批

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3.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办公室、校(

充分发挥微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4.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办公室校(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6.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办公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办公室

完善本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8.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校()配合

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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