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21-3000-2018-00027
  • 备注/文号: 泰河长综〔2018〕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2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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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泰宁县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泰河长综〔2018〕8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3-26 11:18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

现将《2018年泰宁县河长制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密切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326

 

 

 

 

 

 

2018年泰宁县河长制工作意见

2018,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于伟国书记六个全的总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指示,按照县委、县政府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河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基础工作

1.健全河长制信息系统,加快县、乡级河长巡河信息的录入、上传,强化对系统平台日常应用、专管员签到率、问题处置率的督查、考核。

2.完善一河一档一策,适时对部分河流一档进行适时更新,及时做好一策的修正、完善与应用,确保河流治理与管护措施精准有效。

3. 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摸清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现状, 查找入河排污口布局和监管中存在问题,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和规范化设置。

4.加快推进河道岸线蓝线编制工作,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并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明晰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查范围和边界。

5.强化河流水质监测,在实现县乡两级行政交接断面监测全覆盖基础上,加密监测频次,实现水质监测数据、污染源数据和水文数据共享,强化结果应用。

6.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县、乡河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实化人员机构,促进河长制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7.深化与团县委、县教育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合作,丰富河小禹、青少年学生四个一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活动内容,加强与其他县直部门、社会组织合作,拓展参与范围,提高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意识。

二、强化河道巡查

1.综合运用河长制信息平台、河长微信群等,对河流水系、河长履职、专管员巡河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分析掌握各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

2.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无人机巡视等科技手段,逐步扩大巡查范围,实现巡查全覆盖。

3.设立河道警长,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强化涉水案件查处力度。

4.加强与水文站、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探索建立河道观察员制度,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履行观察、监督、指导职责。

三、强化问题整治

1.试行清单化管理,制定县级流域和乡(镇)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清单,细化、量化目标任务,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六项攻坚专项行动。摸清家底,找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河、逐段分解落实县、乡级河长整改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范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责任落实

1.建立一月一抽查县级河长办每月抽查2个乡(镇)、4个村(居)河(段)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抽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各乡(镇)年终河长制考评。

2.实行一季一督查重点加强河(段)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领导批示、县级流域目标任务、水环境保护情况通报问题、三个全面清理等重点工作督促整改情况,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及工作滞后问题的督导检查。

3.实行一季一公开对抽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在全县大会上进行通报,同时要求问题乡(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河长办。

4.探索实行河长令对重要制度、重大任务、重点问题等事项建议以河长令形式进行发布,以增强执行力,确保河湖管理保护落地见效。

5.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专项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支持;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辖区内河流水质持续恶化、发生水污染重大事件等问题的,加大通报、约谈、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五、强化高效运作

1.适时召开县级河长会议,研究决定全县河长制工作重大行动,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召开县级11条流域河长会议,部署流域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2.深入挖掘各乡(镇)河长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一批可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各乡(镇)至少要提炼总结1个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河长办。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活动,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4.强化各级河长、专管员培训教育。开展乡、村河(段)长培训,加大河道专管员相关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专管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适时组织企业和长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巡河护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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