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18-00040
  • 备注/文号: 泰交安〔2018〕3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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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交安〔2018〕30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7-02 10:29

局属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安委〔2017〕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1号)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81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泰宁县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企业按照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611 

    

   泰宁县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闽交安〔201813号),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坚持“预防为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安全路、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加强科技应用,提升主动防控能力,使交通运输行业更好地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要求。 

  (二)规划目标。2020年,全县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推进,公路治超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公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18 号),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闽交安〔201748 号)要求,进一步梳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局安监股牵头,各部门具体实施)  

  2.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达标考评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诚信评价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加快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将道路运输企业,公路设计、建设、监理、经营企业,机动车辆维修企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共享交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健全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记录,并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促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素质 

  .健全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闽政办[2013]122号),一是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创建为载体,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场所,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并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终目标考评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二是推动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 100%;运管、海事、执法部门要利用在客运站(场)、金码头等区域,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三是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四是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基础培训,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2.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制定实施针对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宣传教育模式;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社会评选和媒体展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等主题教育活动。 

  3.全民提升驾驶员的培训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加强驾驶与培训质量管理,强化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和良好驾驶习惯养成。全面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在驾驶员培训中增加应急处置和急救培训。 

  4.严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特别是加强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和考核要求,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道路客运企业组织应对车辆前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培训,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每位客运驾驶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2018年深入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 

  5.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信用体系。依托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联合开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工作,研究推动将交通参与者信用等级与市场准入、职业准入等行为挂钩。建立健全公安、交通运输交通安全信用公告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数据交换服务平台对接,强化机动车培训与考试衔接。机动车教育培训机构要定期查询教练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共同打击教练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严格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对达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客货运输驾驶员,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将客运驾驶员发生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不适岗名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情节严重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应将其调离驾驶岗位。道路客运企业一律不得聘用处于“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 

  (三)完善车辆源头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机动车本质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营运车辆辅助驾驶技术的应用,特别是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防碰撞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系统,加快推进货运车辆安全限载装置,大力推广厢式化、标准化货车。 

  2.强化机动车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健全违规生产车辆预警、信息交换机制,为车辆安全源头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标准,切实保障机动维修质量。 

  3.加强机动车动态安全监管。积极建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环节全过程安全动态监管。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 号),健全考核办法、标准化手册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的考核指标开展考核工作,以考促建、以考促用。完善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实现高精度、高可靠、全程化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实现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和交换。严格执行公路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行相关规定,完善客车通行禁令、夜间客车限行时速等相关交通标志。到2020年,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车辆入网率达99%以上、上线率达95%以上。 

  (四)提升公路安全性 

  1.贯彻落实公路安全标准规范。在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理念,加大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性研究投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应用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公路交通安全新技术、新设施、新装置。严格落实《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投资足额到位。强化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推行安全设施建设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2.持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公路安全设施增设、边坡治理和危险路段整治为重点,实施新规划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灾害防治工程,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县乡道安全通行条件。 

  3.全面提高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水平。优化公路场站、隧道、桥梁、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及次序混乱、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设施建设。联合整治干线公路桥梁下部用地空间非法占用行为。 

  4.持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公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公路事故多发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主要出口交叉口等重点路段整治。 

  (五)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执法体系 

  1.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以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为重点,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查纠所属车辆及驾驶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超载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运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 

  2.持续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本地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落实治超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道路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依托超限检测站点,重点查处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改装货车等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违法超限运输信用惩戒制度。 

  3.强化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联合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发班时间、班次、车型、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形成联合审核报告并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依据。已开通但不符合《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定则》的农村客运班线,立即进行调整。至2018年,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实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100%、入网率100% 

  (六)提升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与救援急救能力。 

  .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较大及以上突发案件现场,特别是高速公路车辆事故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应急救援基础信息库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普查及动态采集报送机制。修订完善各类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形成更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恶劣天气、重大事故、地质灾害等典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推广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等准备技术应用。 

  .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建设。组建专业化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加快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科技创新应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省科技厅等部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道路安全评估及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估等方面交通安全咨询成果转化和社会化应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创新。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数据应用。与公安等部门协力构建大数据环境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共享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研判分析;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建设公路交通监控系统。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干线公路重要路段的交通安全监控、警示提示设施投入力度,整合相关单位部门现有的道路视频监控资源,构建覆盖全省县道(含)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视频网,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设施运用共享,逐步实现全省公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设施全覆盖。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采集应用。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改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优化信息采集项目,推进事故现场采集技术创新,建立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和车辆生产企业等多机构参与的事故成因分析机制,推行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的通报反馈、督促整改、缺陷改进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事故调查发现存在缺陷和漏洞的标准规范。 

  三、重大工程项目  

  (一)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1.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公园和主题教育基地。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托现有的道安综合整治平台,整合和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基础设施,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集学习、培训、体验式教育为一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宣传教育基地。 

  2.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构建系统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专业课程体系,突出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强化大型客车驾驶实践技能锤炼。 

  (二)道路交通源头监管提升工程 

  1.提升大型客货运车辆安全性。贯彻实施营运客车、货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提升营运客、货车本质安全性能。 

  2.推广运用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控体系。推广应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管控体系,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实现高精度、高可靠、全程化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 

  (三)道路交通隐患综合整治工程 

  1.持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协助公安等部门摸排一批重点隐患路段,推动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建立公路安全提升治理常态化机制,并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分轻重缓急实施高风险路段综合治理。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要求,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 

  (四)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建设工程 

  1.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涵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省、市两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实行动态风险管理和重大安全风险动态预警。到2020年,全面建成省、市两级道路安全风险管控平台。 

  (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提升工程 

  1.推动实施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与远程协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搭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应急管控方案的快速生成与决策优化、应急资源远程指挥调度、大范围交通综合管控。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景构建,建设应急演练情景库,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 

  (六)城市文明管理提升工程 

  1.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从2018年起至2020年,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到“十三五”末期,实现城市交通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等。 

  2.全面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6]18号)要求,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牵头的整治行动,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思维方式,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方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各种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出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有力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二)细化任务分解,推进任务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扎实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方案得到落实。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落实,用好督查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告诫等手段措施,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落实、完成任务时序进度不到位的,我局将及时予以批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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