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18-00022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1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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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梅口乡人民政府关于第一季度泰宁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整改报告
梅政〔2018〕24号
来源:泰宁县梅口乡 时间:2018-05-02 09:33

 

根据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季度泰宁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泰河长综201812号)文件指出的问题,梅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河长公示牌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措施:首先,根据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更新乡级河段长。其次,摸底排查河道专管员续聘情况。最后,将更新变动情况汇总,重新制作河长制公示牌。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河长公示牌存在残破、老化、贴纸脱落的现象,河(段)长、河道专管员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现象,我乡立即让广告公司重新制作公示牌,及时更新河(段)长、河道专管员信息

落实情况:根据摸底情况,现调整乡级河段长2名,3名河道专管员未发生变动,已通知广告公司重新制作河长公示牌,全乡9块公示牌4月底将全部完成更新。

二、关于乡级河(段)长巡河的痕迹化资料收集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乡级河长、河段长巡河期间保留巡河记录,包含巡河记录、巡河照片等。

落实情况:完成乡级河长、河段长巡河APP软件使用培训,按巡河次数要求反馈巡河记录

三、关于河(段)长、河道专管员巡河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乡河长、河段长、河道专管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巡河APP软件;组织学习河道巡查记录重点内容

落实情况:完成乡级河长、河段长、河道专管员巡河APP使用培训,规范河道巡查记录填写要求河道专管员落实一日一巡查机制。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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