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0900-2018-00005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18〕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寨下大峡谷景区 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泰发改〔2018〕26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3-29 08:15

福建省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寨下大峡谷景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古城201826)文悉。为加强寨下大峡谷景区资源保护和公共游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景区生态资源服务社会、教育、休闲游憩的能力,充分发挥景区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经研究,同意建设寨下大峡谷景区提升工程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寨下大峡谷景区提升项目。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旅游集散中心800平方米,内设管理房、办公区、售票窗口、候票区、员工宿舍等,同时配套建设路网、供水供电等设施;新建生态停车场7587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管道、给排水等设施;新建公厕1座及对原有1座公厕进行改造;新建云崖岭滑道200米,弱电强电管线下地1500米。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

、建设地点:泰宁县寨下大峡谷景区

、建设工期:25个月。

、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解决预案,请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接文后,请及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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