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1-1200-2018-00002
  • 备注/文号: 朱政〔2018〕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18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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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朱政〔2018〕4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1-31 09:27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巩固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果,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做好做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按照县考评目标,经研究确定,2018年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为1.319万人,具体分解至各村为:擎布村338人、寨色村340人、王坑村781人、赤坑村642人、朱口村1982人、里家源村261人、凹头村258人、官田村852人、渠高村604人、神下村600人、洋发村550人、尤源村580人、源色村614人、梅林村1172人、石辋村400人、黄厝村471人、南坑村480人、龙湖村1100人、音山村1155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镇政府2018年对各村责任目标考评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抓紧工作进度。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参保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组,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参保缴费,确保20186月底前完成100%的参保任务。认真协助镇里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务必于2018年2月底前将退保人员名单通知到位,以便退保金及时发放。

(三)加强村干部参保缴费工作的考核。缴费进度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挂钩。凡是上半年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的,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按100%兑现,每推迟1个月完成任务的,扣减10%,未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的,不得兑现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同时列入年终考核,考评办法另行通知。

(四)强化督查通报。各村应于每月2日前上报本村上月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至劳动保障所,镇里将定期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朱口镇人民政府
2018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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