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3-3000-2018-00008
  • 备注/文号: 泰新政〔2018〕1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0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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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新桥乡“河长制”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泰新政〔2018〕1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3-30 22:41

各村、乡直各部门:

    《新桥乡“河长制”、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方案》经乡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桥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


新桥乡“河长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全县“河长制”及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责任,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美丽新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辖区内北溪流域(包括所有支流)河道、集镇及各行政村。

    二、指导思想

以加强“河长制”和村级环境卫生整治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健全“乡村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实现全乡河道和各村环境整洁有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站()职责,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建立稳定长效的河道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机制,把新桥逐步建设成为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生态优美的宜居家园。

    四、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各行政村“两委”主干。

(二)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由乡“河长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乡纪委、河长办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每周对各村“河长制”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到河道有杂物、垃圾清运不及时、路边或河边有建筑垃圾等问题时,要及时通报到乡“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并限期整改。各村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河长制督查通报中给予通报批评,将对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影响全面工作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奖惩措施

考评实行百分制,每季度考评分80分以上视为管理合格,81-90分的为良好,91分以上为优秀,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

1、按照各村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将从年终村财补助中单列一块作为“河长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根据乡领导小组确定的考评分值进行计算,结果作为村级工作年度考评内容以及年终补助依据。考评分为80分的,按基数进行补助;考评分为81-90分的,按每增加1分上浮1%进行补助;考评分为91分以上的,按上浮20%进行补助;考评分为8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0%进行补助,村干部误工下浮3%;考评分为60分以下的,取消补助,村干部误工补贴下浮5%

此项经费在年底与综合考评一并兑现。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因河道管理不到位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

2)因“河长制”和环境整治落实不到位,在上级检查中影响我乡考评的;

3)同一地点有三次以上(含三次)垃圾成堆情况出现的。

2保洁人员向河道、道路倾倒垃圾或在县级(县级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村,每次扣罚村办公经费2000元。

3、对实行辖区内村民实行垃圾有偿保洁的村,年底总分加3分。

 

 

 

 

 

 

 

    附件:

    新桥乡“河长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表。


附件:

 

新桥乡“河长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表

(总分100)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基本分

考评标准

得分

一、制度建设

5分)

1.是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长效河道管理及卫生保洁机制2分。

2.是否纳入村工作内容1分。

3.是否制定村规民约2分。

5

其中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直至不得分。

 

二、队伍建设

15分)

1.是否建立河道、村庄环境卫生与乡村道路日常保洁队伍3分。

2.是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3分。

3.是否与保洁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内容完整规范3分。

4.保洁车辆和工具是否齐全3分。

5.管护和治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3分。

15

查看材料,每缺一项不得分。

 

三、垃圾治理

45分)

1.有无垃圾收集池、垃圾桶等5分。

2.垃圾池(桶)内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15分。

3.河面无垃圾漂浮物、河岸500米范围无垃圾堆积、河沿树上无垃圾悬挂、无建筑材料乱倾倒、乱挖乱采行为25分。

45

无垃圾收集池(桶)扣5分;垃圾无及时清运发现1次扣3分;河面有垃圾、物及岸边有垃圾每1堆扣3分。直至该项不得分。发现乱挖乱采一处扣3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基本分

考评标准

得分

四、乱堆乱放乱搭建治理

10分)

1.各自然村主次干道、进户路面是否畅通整洁(正在建筑施工的除外),无垃圾乱扔、无杂物堆放5分。

2.花池内干净整洁、无毁绿占地现象5分。

10

每发现一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五、污水治理

15分)

1.村内排水设施齐全,水沟内无垃圾乱扔、无污水乱流。有污水处理的村,污水设施要保证运行10分。

2.村部卫生间或公共厕所干净,表面无污物。5分。

15

每发现一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六、禽畜养殖治理(5分)

1.严格执行禁养区、禁建区制度,开展可养区生猪养殖场标注化改造3分。

2.家禽牲畜是否圈养,其污水粪便得到妥善处置3分。

5

每发现一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七、日常管理

5分)

1.是否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有无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是否定期报送落实情况3分。

2.是否开展河道、村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2

5

为建立巡查台账的扣2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报送的,发现一起扣1分。宣传工作未到位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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