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3000-2018-00002
  • 备注/文号: 泰文广〔2018〕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201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泰文广〔2018〕4号
来源: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时间:2018-02-07 10:19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181231日,在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内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动员全系统力量,充分发挥本系统各单位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江茂求

  副组长:江秀星

  组 员:周观华 饶光琳 李 福 肖少华 连小琴

               钱学莲 张 毅 王金秀 邹晓响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秀星兼任。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将消防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

  (三)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演出活动、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四)严格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的审查许可,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申报。

  (五)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六)根据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年度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开展本系统、行业内的消防安全专项工作。

  四、建立档案资料归档制度

  主要内容是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责任书等基本档案资料;与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有关的实施方案、文件通知、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宣传培训记录、整改通知、相关图片等文件资料。

  五、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把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和年审的申报审查关,凡是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申报或年审;要强化对全县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和新闻出版、报刊印刷等单位的安全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业和全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

  2.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县的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各级有关部门并跟踪督促整改。

  3.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影剧院等公众聚集文化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以及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日志,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4.县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1.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要组织力量,全面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相关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分析,排查突出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战役工作部署。

  2.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动社会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良好局面,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共同解决突出的火灾隐患问题。文广系统各部门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1231前向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1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