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2023年3月30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泰宁县水普外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泰水综〔2025〕9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泰宁县水普外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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