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0-0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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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切实加强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依照《泰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泰消安委〔2024〕3号要求,制定了《杉城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全镇各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重特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切实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20日)。镇各站所、各村(居)委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重点工作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镇各站所、各村(居)委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确保查处隐患得到全面、有效整治。同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分析研判
当前进入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关键期,岁末年初重大节日商场促销、游园、庆典、展览活动集中举办,景区、餐饮、酒店民宿等人员聚集,火灾风险增高;宗教活动场所祭祀、民俗活动密集,发生火灾风险增大;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屡禁不止;企业加班加点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火灾风险不断攀升。各村(居)委员会、各站所要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风险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科学研判本地区本系统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坚持“多提醒、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实”字托底、“干”字当头,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聚焦关键环节分类精准施策
1、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各村(居)委员会要持续加大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巡查检查,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2、持续抓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各村(居)委员会、各站所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对于紧急状况下的避难逃生通道,要组织“多拍摄隐患场景”,多组织曝光宣传,用好案例警示,尽可能推动“应改尽改”。特别是小单位小场所,要强化说理劝导,引导群众主动拆改,坚持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与隐患整治一体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
1、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居)、各站所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隐患。要组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高层建筑等人群高度聚焦场所开展单位自查、部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单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
2、紧盯低设防区域。各村(居)委员会,各站所要发动各方基层力量,组织对辖区老旧小区、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和“多合一”“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要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重点督促落实工厂仓库、沿街门店、小加工作坊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硬隔离、加装简易防灭火设施等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门厅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
(四)统筹做好敏感节点防控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各村(居)、各站所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室外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部门加强灯会、庙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等节庆活动场所检查,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格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五)铺开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素质
镇消防所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发动村(居)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走街串巷开展“敲门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针对性培训,切实普及“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逃生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各村(居)要用好标语、横幅、户外广告牌、大型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传统方式,播放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片和“三清三关”、“拆窗破网”消防安全提示,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期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宣传,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曝光。
(六)强化应急响应处置准备
各村(居)委员会、各站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针对冬春低温特点,分析研判本地区可能存在灾害事故风险,加强遂行指挥和第一出动力量。及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灭火救援队伍开展拉动演练,畅通信息报送机制,加强第一响应和第一出动,确保发挥“打小灭早能救人”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站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镇政府将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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