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5-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泰公委〔2024〕3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共泰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邓寿福等同志退休的报告
泰公委〔2024〕33号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12-18 16:53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邓寿福,男,1964年12月出生,现任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江贤逵,男,1964年12月出生,现任泰宁县公安局金湖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和中组部中组发〔1988〕9号文件规定,邓寿福、江贤逵等2名同志达到退休年龄,同意该2名同志按时退休,请贵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报告 。

  

中共泰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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