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4〕1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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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杉政〔2024〕18号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4-04-17 08:32

各村(居),镇各有关站办所:

  现将《全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两个生命通道”(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室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要求

  聚焦各类单位场所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尤其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

  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确保建筑内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时间步骤及任务分工

  利用两年时间,开展单位自查自纠、村(居)全面摸排、相关站所集中排查,边摸排、边整治,排查人员要逐家单位登记造册,完善单位场所名称,具体地址、排查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并动态更新。2024年10月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社会面小场所门窗、走道设置影响自救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清单;2024年12月底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施划标识、标线并设置禁止占用的标识;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一)宣传告知,专业培训(2024年6月底前)

  1.宣传告知。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指南,发布整治通告并广泛张贴、播放,采取政策宣讲、问题曝光、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引导单位群众充分认识治理的必要性,增强参与的主动性。

  2.专业培训。组织行业部门、村(居)消防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二)摸排建账,清仓见底(2024年10月底前)

  1.强化自查自纠。全面发动各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

  2.强化全面摸排。对监管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城关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各村(居)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场所(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三)整治销账,形成闭环(2025年12月底前)

  1.推进“拆窗破网”。2024年10月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社会面小场所要做到排查全覆盖、不遗漏,全面摸清单位底数和问题情形。要逐家单位登记造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存在问题等内容,明确整改负责单位和人员,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登记表要签字确认,落实排查人员和整改人员责任。2025年12月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9+N”等社会面小场所门窗、走道设置影响自救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必须全部拆除。

  2.规范标志提示。2024年12月底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施划标识、标线并设置禁止占用的标识。指导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疏散图,标明逃生疏散路线、安全出口设置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

  3.全面打通通道。2024年12月底前,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对于根据技术标准应当设置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但未按要求设置的,或因装修改造等行为违规改变原有建筑布局,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纳入整治台账,挂账督办整改,增建疏散设施、打通疏散路径。

  (四)严格执法,综合治理

  1.严格执法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广播、微信群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在微信群或村(居)公示栏集中曝光一批铁栅栏和广告牌“应拆未拆”的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开展行政处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实施综合治理。各村(居)以及相关站办所,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消防所、城关派出所按照分级监管范围对相关单位(场所)进行治理,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镇半专业消防队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

  (五)源头防范,严控新增

  1.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作为重要内容,对建设工程提供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严格把关,疏散条件不足的不得施工。

  2.严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作为重要内容,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查处。

  3.严格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设置管理。配合县住建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行业标准以及地方规章、广告专项规划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审批,确保不妨碍消防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督促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的所有人及时整改或者拆除。

  (六)常态推进、长效管理

  1.开展常态化清理。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走道设置影响自救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整改。

  2.开展日常培训演练。督促指导单位场所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各村(居)、各站办所要坚持务实作风,注重方式方法,杜绝一刀切、防止走过场,综合运用执法查处、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采用“多督导、多通报、多发提示函”的形式,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各村(居)、相关站办所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及时跟进督导,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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