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5-01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 泰公综〔2022〕7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1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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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公安局关于给刑侦、巡特警反恐大队集体和黄财、陶求富等个人的表扬通报
泰公综〔2022〕71号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3-01-03 10:05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连日来,泰宁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充分发挥维护安全稳定主力军作用,坚决守住政治安全和防区稳定,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期间,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月11日凌晨,辖区接到多起财务被盗警情,接警后,刑侦大队全体值班民辅警迅速响应,运用小案快侦快破机制立即展开侦查。通过细致的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了该系列盗窃案犯罪团伙嫌疑人并沿逃跑路线展开追捕。 于当日下午在宜昌市成功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被盗手机二十余台,平板两台,香烟二十余包,涉案金额共计近十万元。

  11月14日上午8时,下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精神病人黄某病情发作,伴有辱骂、殴打和行凶行为。接警后,下渠派出所所长陶求富立即带领辅警杨晓勇前往处置。该精神病人情绪激动,不肯配合,挥舞长柄刀反抗,陶求富和杨晓勇手部被划伤,二人不顾自身伤痛,坚持依法完成先行处置工作。随后,县局带班局领导黄财带领刑侦、巡特警反恐大队值班民辅警赶往现场支援,众人合力将黄某制服,并送医治疗。

  上述两起案件警情的成功侦破和处置,有力打击了盗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县局决定对刑侦、巡特警反恐大队集体和黄财、陶求富、杨晓勇三人予以全局通报表扬,望全局民警、文职、辅警向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看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泰宁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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