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4-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泰农〔2022〕5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31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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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函
泰农〔2022〕59号
来源:泰宁县农业局 时间:2022-09-01 11:47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积极做好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促进我县茶产业向生态、安全、优质高效方向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业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2022年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2年831日

 

 

 


 

 

附件:

2022年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的泰宁县境内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政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均可申报。

二、扶持内容

按照“绿色引领、品牌支撑、龙头带动、三产融合、集聚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良种提质、加工提升、品牌增值等方向,建设内容可从20221月开始,重点扶持四个方面建设内容:

(一)优化一产

一产方面共实施两方面项目,一是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的茶叶基地3个以上,建设绿色高效标准化茶叶生产基地1300亩(已实施过三项技术的茶园,同一地点不得再次申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30万元。二是闽台茶叶示范基地茶园续建、管护、购置茶苗补种;道路、沟渠、涵洞等工程,以及茶园品种改良等,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安排中央补助资金70万元。

1.推广茶园生态改良技术。综合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茶园茶树品种改良等措施,构建树-草-水立体生态系统,加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生物多样性,改善茶园生态环境条件。具体建设内容由各类经营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实施,根据建设内容给予相应补助。

2.推广高优良种配套栽培技术。合理搭配早、中、晚芽品种,调节采茶峰期;推广茶园耕作、栽培采摘先进机械及茶树科学栽培技术。具体建设内容由各类经营主体以投工投劳方式开展。

3.推广茶园绿色防控综合技术。推广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绿色防控综合技术,利用天敌友好型色板、鳞翅目专一性诱剂、天敌友好型LED杀虫灯等防控技术手段,增强防控效果。

4.推广茶园土壤环境优化技术。推广福建农林大学茶园土壤环境优化技术,通过在茶园间作绿肥植物,以及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和沼渣沼液,提高土壤肥力,优化微生物区系,培育健康土壤。

5.推广以虫治虫生物防治技术。推广福建省农科院以虫治虫生物防治技术,实施“以虫治虫”“以螨治虫”“以螨带菌治虫”等多种防治手段,建议茶园动植物生物生态平稳系统。

6.闽台茶叶示范基地茶园续建。对茶园示范基地续建、管护、购置茶苗补种;建设道路、沟渠、涵洞等工程,以及茶园品种改良等。

以上3.4.5项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1000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上述第6项项目建设由泰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承担实施。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全额补助补助资金采取按进度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提升二产

引进茶叶加工、包装连续化生产线,开展标准化加工厂房等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安排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

1.建设标准化、智能化、清洁化茶叶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改造提升。

2.建设自动化、智能化茶叶包装流水线。

3.建设或改造提升标准化、清洁化厂房、仓库等。

项目建设由各类经营主体承担,中央财政资金重点用于相关设备购置,安装设备投工投劳、厂房车间等建设作为带动社会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置“全国农机购置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

(三)提升公共服务

示范培训3期120人次,进行区域公共品牌宣传等社会化服务,以及开展茶文化展示2期、产品展销2次、茶叶品牌宣传推介,组织相关茶叶赛事活动1次,制作品牌宣传资料,扶持企业办理SC证,组织参加茶叶展销活动,在三明、福州等地进行品牌宣传、建设泰宁岩茶体验中心等。

项目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泰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全额补助。补助资金采取按进度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助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1.补助资金安排。2022年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安排中央补助300万元,其中优化一产方面安排200万元,深化二产方面安排50万元,提升公共服务方面安排50万元。县级配套及业主自筹资金50万元以上。

2.补助标准。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它经营主体承担的建设项目原由原则上按1:1配套,由政府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主导的项目予以全额补助。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多头申报

2.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书、经营主体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建设地点位置图、建设项目平面图、项目施工设计、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3.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拟列入扶持的备选项目进行会审,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在泰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备。

4.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5.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罗有炜,电话7838078。

五、验收认定办法

1.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并根据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和投资清单验收。

2.对照批复建设内容提供相应的投资清单及原始资料复印件。①工程建设合同、预决算书、发票、付款凭证等。②项目设备购置、安装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③生产资料、种苗等及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第三方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3.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



2022年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项目申报书

 

 

   目   名  称:

   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人:

   系   电  话:

   讯   地  址: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 位):

主管单位联 人:

   系   电  话:

E - MAIL:

 

 

 

项目申报时间: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茶叶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行业协会

□政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其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姓名、电话、Email

 

单位概况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扩建 ○改建 ○其他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万元)

 

6.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万元)

 

7.申请国家补助金额

(万元)

 

8.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与规模

 

9.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预算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0.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11.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

 

12.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3.乡(镇)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附:申请报告、经营主体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地点位置图、建设项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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